关注:872754 添加时间:2012/2/20 13:28:44
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六届第五次会议决议明确,2010年12月颁布的肥料登记标签技术要求、水溶肥料产品和检验、以及安全评价等18个标准实施的过渡期将延长至2012年5月。
对于尚未续展登记的产品,企业应在2012年5月前按照新颁标准申请变更登记。
对于尚未提交标签核准备案资料的产品,企业应尽快按照《肥料登记 标签技术要求》及申请核准备案资料要求提交申请。农业部登记产品标签备案电子版信息填报表(从中心网站www.fertilizer.org.cn下载专区下载)电子版,发送至中心邮箱
cnlab@caas.ac.cn。来源于“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北京)”